我們選的公證場地是「板橋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陳仁國事務所」,屬於民間公證人。
當初會選擇在民間公證人處公證而非法院的原因,是因為:
1. 時間可以完全配合我:
法院公證的時間只有二個時段,而我們有去算命看結婚吉時,所以找民間公證人比較彈性,可以完全配合我們的時間,想幾點幾分開始,幾點幾分結束,都OK。
所以像我們這種有看時辰的,就會比較適合找民間公證人,
如果你們沒有時間限制,就不會有這種問題!
2.一次只公證一對新人:
法院公證同時會處理好幾對新人,而民間公證人一個時段只公證一對新人,
這種「一對一」的感覺是我們要的,是一個很重要的決定性因素。
禮堂的正後方就是給家屬坐的地方,這種在家人見證下,又是獨立空間的感覺,我很喜歡。
而且要拍照什麼的,都不會怕去照到不相干的人~
3.佈置比較漂亮:
陳仁國那邊的佈置很漂亮,比法院好看,
而且還有一個像國外室外婚禮那種半圓型的花圈拱門(假花,但還是很有FU),
我跟寶貝看了之後,完全的有FU,
小小彌補我們沒辦法在關島教堂公證結婚的遺憾~呵~
4.離家很近:
我不用太早起床、長輩們不用跑太遠、
結完婚去板橋戶政事務所登記也比較近。
5.價格與法院一樣:
我們是非假日,所以是1000元,跟法院一樣。
我們額外申請了英文結婚證書,所以二張費用多400元。
小提醒:
如果你也要申請英文結婚證書,請記得把護照上的英文全名寫給公證處,
包含新郎、新娘、二位證人的都要。
所以我們就是因為以上原因選了民間公證,當初我曾經害怕民間公證的效力不及法院,後來去查了好多好多資料,還打電話到不同的民間公證處去交叉詢問,確認結婚證書不但也是板橋地方法院發的,而且公證效力完全一樣,這才讓我放下了心...... :p
- Nov 23 Fri 2007 11:07
我們選擇在民間公證人事務所結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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